近视问题,在我国非常普遍。据悉,2020年,我国5岁以上的近视人数,已经达到7亿了。这意味着中国14亿人口,有一半人都是近视眼。
但许多朋友不知道的是,近视不仅生活不便,影响个人形象,甚至可能导致保险拒赔。
如果你也近视,而且近视度数达到800度或1000度以上,那就一定要看完这篇文章!
高度近视有什么危害?
近视虽然很常见,但大家可能还不清楚高度近视可能造成的危害。近视度数超过600度,就属于高度近视了。
高度近视的危害不仅仅是看不清,需要长期依赖眼镜,还有可能引发一些并发症。随着眼轴加长,整个眼球被拉伸,从而可能会出现视网膜变性、脱落或引发其它眼底疾病。近视度数越高,眼病的发病率也就越高。这也是为什么眼科医生建议高度近视患者尽量避免拳击、篮球、蹦极、做过山车等剧烈运动。
近视对保险有什么影响?
许多重疾险会在健康告知问卷上标注高度近视1000度以上,有义务告知保险公司。但是许多朋友对近视问题并没有重视,投保的时候也没有特意关注,那么将来理赔时会被拒吗?
我们接下来看两个真实案例:
案号:(2018)豫13民终387号
2015年2月,河南省南阳市的小刘买了一份平安智胜人生终身寿险(万能险),并附加了一份10万保额的重疾险。
2016年1月,小刘突然双目失明入院治疗,出院后想要理赔,保司却以不符合“双目失明”为由拒赔。
同年6月,小刘再次到医院复查,提供复查资料后仍被拒赔。一气之下,小刘把平安告上了法庭。
平安向法院辩称,小刘投保时「隐瞒了多年近视的事实」,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且不退保费,同时认为小刘的病情达不到理赔标准而拒绝赔付保额。
最后的结果呢?
法院认为平安的理由不足且缺乏证据,不予采信,判其赔偿保险金10万元。
平安不服又上诉了一次,二审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案号:(2019)陕0204民初683号
2017年6月,陕西的小波购买了一份永安乐健一生医疗保险。
投保4个月后,小波因为眼病先后三次住院治疗,做了视网膜脱离手术,左眼玻璃体切除手术,以及左眼玻璃体腔取油手术。
出院后,小波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,结果却被保司拒赔。
保险公司认为,根据小波提交的住院病历,记载了他高度近视13年,属于既往症。
根据保险合同特别约定第五条:不承担所有既往症,所以保司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判决结果呢?
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,小波在投保时就存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既往症,或者需要告知保险公司其双眼高度近视,或者小波隐瞒了双眼高度近视的事实。
以普通人的医学常识也不认为高度近视属于既往症,所以判定保司赔付小波相应的保险金。
从以上2个案例不难发现以下结论:
1)高度近视对重疾险和医疗险都有影响;
2)高度近视确实会被保险公司当做拒赔的理由;
3)好在法院往往不会助长保险公司,并不认为高度近视是影响重疾赔付的关键因素。
虽然以上2个案例最后经法院判决都理赔成功了,但是,生活中很多理赔客户会觉得找法院裁定太麻烦,往往会认栽妥协。
所以,还没有近视以及中低度近视的朋友应该注意科学用眼,好好保护视力,以免近视度数增长过快,发展成高度近视。成年后度数2年内趋于稳定,也可以考虑通过近视矫正来解决戴镜烦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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